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

Ø 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办理划定》等执法法例规
定:“新建、扩建、改
建建立项目和技能改革、技能引进项目大概发生职业
危害的,建立单元在可行性论证阶段该当向卫生行
政部分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
价陈诉。”预评价的目标
在于,经过对建立项目大概发生的辐射危害要素、辐
射强度,拟接纳的防护步伐,事情职员大概遭到的照射和安康影响举行展望性
剖析、评价,对其拟接纳的辐射防护步伐/宁静办法、辐射监测方案、放射防护
办理等举行片面评价,论证建立项目标可行性,提出公道的改良发起,使辐射防
护到达最优化,同时为主管行政部分对建立项目实行卫生检察、考核提供技能依
据。


Ø 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结果评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办理划定》等执法法例要求:“新建、扩建、改建建立项目和技能改革、技能引进项目大概发生职业
病危害的,建立项目在完工验收前,建立单元该当举行职业病危害控制结果
评价。控制结果评价次要为确认放射防护办法的防护结果和接纳的防护步伐
能否切合执法、法例的划定与相干尺度的要求,包管正常运转时事情场合的
辐射程度、事情职员的受照剂量不凌驾尺度划定的限值,低落产生潜伏照射
的大概性,保证事情职员的安康与宁静,为卫生行政部放射卫生护步伐完工
验收提供技能根据。